宜昌市优化营商环境简报(2021年第40期)
目 录
◎宜昌高新区(自贸片区):出台新政策放宽市场主体注册登记条
◎五峰: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推行“1+N”联动监管
◎市教育局:服务中心工作 助力企业发展
宜昌高新区(自贸片区):出台新政策放宽市场主体注册登记条件
10月25日,宜昌高新区(自贸片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发布《关于开具无产权证明有关事宜的通知》。明确因故未取得房屋产权证明的,各园区(镇、街道)和区直有关部门应结合实际,对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放宽登记条件,出具证明材料作为权属证明。
文件对四种情形适用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放宽:农村、城中村合法房屋;属于城区合法房屋但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包括安置房、还建房);已竣工验收的商品房,尚未核发房屋产权证的;已办理施工许可但未竣工验收或备案的酒店、商业体等经营性建筑。同时,对情况核实及证明出具单位作出了规定。
此外,违建、危房、征迁房、特定经营项目禁设区域及法规不得作为经营场所的,不得作为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进行登记。
五峰: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推行“1+N”联动监管
为确保公共资源交易秩序不受免收“两金”影响,五峰建立了“1+N”联合监管机制,在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方面实现两个联动。
一是项目交易联动监管。大力宣传使用免收“两金”招标文件专用模板,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及各行业主管部门通过登录电子交易平台监督通道,对招标文件免收“两金”模板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针对未使用免收“两金”模板的,提醒重新进行项目注册和制作招标文件,确保免收“两金”政策落实到位;推行标前承诺函,在项目招投标环节,项目业主、招标代理机构、投标单位、评标专家分别对项目招标、投标、评标各环节递交电子承诺函作出相应承诺,对不履行承诺的纳入诚信管理,强化诚信监管;开展联合检查,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牵头,联合住建、交通、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通过“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及电子交易平台监督通道对项目招投标情况开展联合监督检查,对项目问题线索实行联合调查处理。
二是标后履约联动监管。项目交易环节完成后,为确保项目建设不受免收“履约保证金”影响,从两方面强化监管:实行合同备案警示监管,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对未及时签订合同并备案的中标单位发放《合同签订提示函》,对合同备案实行超期预警提示监管,督促其按时签订合同;行业主管部门各显其能强化行业监管,如住建部门对项目施工现场实行监控联网、实时语音传输、从业人员实名制考勤、原材料二维码见证取样的信息化智慧化管理,对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工作情况开展线上抽查和线下检查,对违规行为及隐患问题进行通报或约谈,强化问题整改。
市教育局:服务中心工作 助力企业发展
持续跟进,服务产业需求。自2018年结缘广汽乘用车宜昌基地以来,市教育局统筹部署,持续跟进,一对一对接全市中高职院校为企业提供技术产业工人1500余名,每年主动对接企业需求,推动市域职业院校贴近产业需求培养技术人才,累计为企业提供各类技术技能人才近2500人次。指导全市中高职院校以服务广汽为模板,主动对接区域内重点产业和重点企业发展需求,破解人才供需矛盾,助力我市2021年获批省级产教融合试点城市,26家企业获评省市级产教融合试点企业。
立足行业,优化营商环境。“双减”政策落地后,该局会同市市场监管局、市人社局等部门安排部署“双减”工作政策宣讲会近20场,为企业选择和落实后续各项工作明晰了思路。“规上企业”申报关门前,市教育局主动服务宜昌英杰学校,会同伍家岗区相关部门,按时完成申报资料报送工作,既服务了宜昌英杰学校发展,也在教育内部挖掘潜力,为全市决胜四季度努力贡献教育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