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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2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

日期:2021-11-09 17:12来源:湖北省粮食局网站
责任编辑:陈贤军阅读量:

发改价格〔2021〕144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农业农村厅(局、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农业发展银行分行:

  2022年国家继续在小麦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综合考虑粮食生产成本、市场供求、国内外市场价格和产业发展等因素,经国务院批准,2022年生产的小麦(三等)最低收购价为每50公斤115元。

  各地要引导农民合理种植,加强田间管理,促进小麦稳产提质增效。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粮食和储备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