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关于七届市委第六轮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3月18日至4月30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发改委党组开展了专项巡察。2024年6月3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发改委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一是提高站位抓整改。市发改委党组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自觉站在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迅速制定整改措施,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
二是明确责任抓整改。党组书记邓明亮同志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在巡察反馈会后,第一时间组织召开委党组会研究抓好整改工作,并成立市发改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巡察整改负总责,组织研究整改方案,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定期调度整改情况,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对于每一个巡察反馈的问题,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具体责任人,确保每一项整改任务都能得到认真对待和有效执行。
三是完善机制抓整改。委党组按照“四个融入”要求,把抓好巡察整改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纪学习教育、省委关于加快建设全省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和市委关于加快建设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相关部署、市委七届六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要求结合起来,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创新思路举措,健全制度机制补齐短板,堵塞漏洞,推动问题整改见底清零。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1.针对“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大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有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学习研讨,将党组会前的“思想引领,学习在先”与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相结合,对上级重要指示精神进行深入学习研讨。截至目前,已开展11次集中学习,其中集体研讨交流已开展6次。二是按月调度典范城市建设“三张清单”,与市委老干部局共同举办生态长江主题展,持续更新市政府门户网、发改委网站专栏;探索典范城市建设标准体系,10月29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了《宜昌市城区滨江风貌管控条例(草案)》;出台《市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管理办法(试行)》;9月30日,举行2024年宜昌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三峡(坝区)统筹发展和安全综合试验区项目建设融资对接活动。
2.针对“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力度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项目谋划指导。指导相关市直部门、各县市区先后开展4轮次清单梳理,精准聚焦政策投向,策划包装项目。二是加快项目前期工作推进。通过多轮清单梳理,进一步压实各地各部门责任,加快项目前期推进。确保国债申报所有政府类投资项目均已达到可研及以上深度,重点项目达到初设深度以上。三是高技术口加大向上资金争取力度。今年以来,争取各类政策性资金项目7个。
3.针对“统筹推进‘四个重大’项目有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项目按期复工,全线50个工点已基本完工16个,开工复工34个。二是征地拆迁加快推进,公司与“两区一县”政府完成征地补偿协议签订,集体土地已清零,剩余归顺加油站正在与产权人谈协议。三是省级资本金注入即将完成;《补充协议》《增资协议》已于9月14日签订完成。
针对“三峡枢纽江南成品油翻坝项目进度缓慢,按期竣工难度较大”问题:一是管道工程18座隧道已贯通12座21.2公里,完成隧道88%,坝上码头按计划施工。二是坝上油库项目涉及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已完成公示,即将报国务院办公厅。三是坝下码头涉及宜都港区规划修订,交通运输部已明确表态支持。
针对“2个纳入国家物流枢纽体系建设的重点项目进度缓慢,按期竣工难度较大,项目投资未达预期”问题:一是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白洋片区)整体竣工验收。二是秭归片区补短板项目已纳入“电化长江”产业示范园规划范围,已完成相关规划,待批复后启动前期工作。项目完工后,物流业发展中心将积极引导多种物流业态企业入驻园区,并利用坝上第一港优势对接国家战略西部陆海新通道,开展水公、水铁、水公水、水铁水等多种多式联运方式翻坝转运,降低综合物流成本。
4.针对“加强项目建设全周期管理有弱项”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压实项目单位责任、调整中央预算内资金等方式,推动4个未竣工项目加快建设。截至目前,4个未竣工项目中,宜昌天元罐头“四万”一体化循环经济项目、宜昌市白洋港口物流园区工程2个项目已竣工,湖北省医疗废物(宜昌)中心、三峡坝区(茅坪)货运中心建设2个项目已完成中央预算内资金调整。二是推进“三库”规模进位。全市目录库、储备库、实施库项目均已满足省考核要求,实施库规模居全省第4。三是将23个项目继续纳入2024年省市重点项目管理,推动项目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
5.针对“推动服务业提质增效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5月份省发改委通报,2023年宜昌服务业发展综合评估考核名列全省第一,6个县市区获得表彰,获得省级奖励资金居市州首位。截至目前,全市服务业增加值增速5.6%,高于全省0.5个百分点,位居全省第四。三是湖北宜化、葛洲坝物流入选全省第三批“两业融合”试点企业,伍家岗区合成生物全链条定制化服务产业集群入选全省第一批“两业融合”产业集群。四是全市27个重点项目、4个集聚园区、7名领军人才,纳入全省服务业“五个一百工程”,数量均领先省内同等市州。
6.针对“推动提升物流枢纽功能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多式联运增量明显,截至9月底,三峡机场货邮吞吐量突破万吨,创历史新高;持续做优宜昌-宁波、宜昌-厦门等一批多式联运通道,截至9月已完成集装箱铁海联运6400标箱,同比增长131%。二是企业培育量质双升,今年新增A级物流企业10家,葛洲坝物流有限责任公司顺利通过国家5A级物流企业评审,全市A级物流企业达到167家(其中5A级4家)。三是优化全市智慧物流平台功能,新增社会物流、多式联运等六大版块,宏观展示全市物流行业发展情况,吸引企业上线集聚,预计年内优化完成。
7.针对“推动数字经济发展有短板”问题。
整改情况:根据市委市政府机构改革精神,组建市数据局统筹推进数字经济、智慧城市、数字社会等方面的规划和建设,将市发改委原有数字经济相关职责划入市数据局。因此,该项问题的整改任务已转至市数据局负责。据了解,1-9月,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企业已达到119家,预计年底企业数量突破120家。
8.针对“提升城区经济发展成效不明显”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宜昌市战略规划》中明确城区发展功能定位,引领城区高质量发展。二是制定出台《宜昌市落实开发区高质量发展若干举措》,发挥宜昌高新区龙头作用,助力我市城区产业高质量发展。三是加大项目资金争取力度。四是持续落实《宜昌市服务业发展奖励补贴办法》,推动城区服务业加快发展。今年8月,伍家岗区合成生物全链条定制化服务产业集群入选全省第一批“两业融合”产业集群。我市入选《2024年度湖北省服务业重点项目清单》的27个项目中,城区项目占比近60%。
9.针对“破解开发区难题办法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根据中办、国办关于开发区高质量发展意见,结合省政府关于开发区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考评指标和市委巡察开发区整改要求,我委牵头起草《宜昌市推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并经七届市委常委会第107次会议审议通过,已印发实施。
10.针对“推动宜荆荆都市圈协同发展力度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聚焦都市圈流动人口工作生活需求和企业产业链上下游发展需求等领域,印发工作清单。推动30个都市圈专属公共服务事项圈内通办。今年圈内通办事项计划新增362项、达1000项,基本覆盖个人、企业常用的高频事项。其中通办事项30项,占比8.3%。二是围绕都市圈发展能级、发展方式、发展质效、区域融合等方面,制定宜荆荆都市圈高质量发展评价方案(试行),建立都市圈评价机制。评价方案(试行)将以都市圈全域、中心城区、当枝松宜东县域融合发展示范区为三个层次的评价对象,选取30项指标分类进行评价。
11.针对“统筹协调营商环境评价工作不够有效”问题。
整改情况:市发改委统筹省营商环境评价排名退位指标牵头单位开展严肃整改。一是制定整改方案,制定《宜昌市优化营商环境评价指标整改方案》(宜营商办发〔2024〕2号)。突出问题导向,将评价退位指标的扣分项汇总形成问题清单,列入年度整改事项,督促各责任单位对标对表认真开展问题整改。二是提请市领导对省营商环境排名严重退位指标牵头单位领导进行约谈。三是对营商环境评价退位明显的指标牵头单位进行通报,结合省评报告,从业务层面剖析退位指标的扣分原因,责成落后单位深刻反思内因,协调推动各责任部门改进工作,提升服务水平。
12.针对“深化价格调控机制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广泛征求意见。于2023年年底分阶段征求各部门、学校及群众意见40余条,按部门职责分工进行交办处理。二是强化沟通联动。先后5次召开相关责任部门碰头会,协调市教育局提供课后服务时长分解依据,反复论证测算收费标准调整方案。完成合法性审查采纳情况反馈及价审会审议,已于今年7月25日出台新的收费标准文件,新标准每月每生降低5元,预计年减轻学生家长经济负担1300万元。三是突出宣传引导。加强课后服务政策宣传解释,指导县市区严格落实课后服务文件要求,协调市场监管部门适时开展政策执行情况督导检查,确保政策执行到位。四是审慎穏妥推进天然气价格联动。从今年3月1日起,综合考虑上游购进价格上涨和用气企业承受,经市政府批准,市城区对非居民用天然气实施0.3元/立方米的价格联动,有效缓解了燃气企业困难。目前,我委已组织对城区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进行修改完善,并征求相关部门及燃气企业意见后,形成了《宜昌市城区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征求意见稿)》,向市政府呈报了《关于建立健全城区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并启动听证程序的请示》,待市政府批复后,我委将及时启动听证程序,稳妥有序推进城区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政策的进一步完善,强化激励约束并重,促进燃气价格形成机制不断优化。
13.针对“落实粮食安全责任有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争取上级支持。在指导长阳、五峰两县积极申报中省预算内项目的基础上,进一步向上争取重视,协调省粮食局、省财政厅领导现场调研,争取政策支持。二是加强协调督办。紧盯时间节点和工作目标,抢抓施工进度,通过电话督办、半月调度等形式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全力以赴推进项目建设。三是两地项目已完工。截至10月30日,五峰粮油储备中心建设项目和长阳粮食储备仓库项目已按期完工,并开始装入新粮,目前正在进行相关验收和审计等收尾工作。四是摸清成品粮储备底数。对照2024年3月省定市县成品粮储备标准,全面梳理确定成品粮储备不足县市的具体数量,并建立台账。五是督促县市区抓好整改。下发《进一步做好县级成品粮储备工作的通知》,对落实成品粮计划数量提出具体要求,压实落实责任、明确整改时限。六是全面落实成品粮储备规模。截至6月30日,成品粮储备不足的4个县市(宜都、长阳、远安、当阳),均已按要求将成品粮储备补充建立到位,目前全市已超额完成省下达的计划规模。
14.针对“防范铁路建设安全事故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市铁路办组织专题工作会,进一步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指示批示精神。二是狠抓整改落实。印发实施《关于开展全市在建铁路项目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对全市在建铁路项目开展多轮安全生产大检查,累计排查整改较大安全隐患9处,并跟踪督促抓好整改销号。三是建立联系机制。与武汉铁路监管局建立路地联系机制,与项目参建单位建立安全生产日报机制,与市直相关部门建立预警联系机制。
15.针对“对归口单位督促指导有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委党组明确了对口联系市物流业发展中心的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进一步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责任。二是4月26日,市发改委党组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一并听取了市物流业发展中心2023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报告。三是7月18日由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机关纪委书记等组成专班,前往市物流业发展中心对上半年党建工作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加强对机关党建及纪检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督导。
16.针对“推动年轻干部扣好‘第一粒扣子’工作有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7月25日,组织新入职年轻干部认真学习了《宜昌市年轻干部廉洁教育实施方案》,明确方案任务和工作要求。及时明确新入职干部的廉洁导师,原则上由新入职年轻干部所在科室主要负责人担任。安排廉洁导师对新入职年轻干部进行廉洁提醒,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了廉洁家访,切实加强对新入职干部的廉洁教育。明确将廉洁教育纳入新入职人员培训内容,增强纪律规矩意识。
17.针对“‘以案促改促治’工作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以抓好党纪学习教育为切入点,扎实开展以案促改促治。一是邀请三位领导(市政府分管领导、派驻纪检组组长、委党组主要领导)围绕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专题辅导,紧扣“六项纪律”,对全委党员干部进行三场专题授课,切实加强纪法教育。二是分两批组织机关全体干部参观市纪律反腐倡廉教育基地,现场接受警示教育。三是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原原本本学《条例》,全体党员结合思想、工作实际谈体会,在此基础上,由各支部推荐,机关党委遴选10名同志在全委警示教育大会上进行交流。四是加强研判分析,组织对委机关人事、财务管理等重点风险岗位开展廉政风险排查,结合风险点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防范措施。五是结合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机关合同管理、网络信息安全及责任追究等相关制度,并抓好制度执行。
18.针对“机关纪委日常监督有弱项”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经委党组研究,报请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同意,调整了机关纪委书记人选;二是从巡察整改之日起,严格落实委机关纪委书记按规定列席委党组“三重一大”事项议题会议要求;三是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落实常态监管要求,7月中旬,机关纪委会同机关党委对市物流业发展中心巡察整改及纪检监察业务工作开展专题督促检查。
19.针对“市物流业发展中心从严控制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差旅活动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了《关于规范公务考察调研等相关活动的规定》,进一步加大公务调研活动审批把关力度,从严从紧控制,杜绝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差旅活动。二是严格落实评审工作规章制度,严格执行考察调研活动审批程序,进一步强化考察调研活动跟踪、评价、问效机制。三是中心主要负责人对当事人开展提醒谈话。
20.针对“政府采购工作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培训。通过主题党日、个人自学等方式,认真学习《采购法》《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将《2023年政府采购制度汇编》发给各科室学习,涉及相关文件101份。二是加强制度建设。研究制订《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强化制度规范。三是加强日常监管。近期我委共开展了1项政府采购活动,法规科作为询价小组参与了本次采购活动,机关纪委作为监督人在询价记录表上签字确认。四是9月14日委主要负责人对分管负责同志开展提醒谈话。
21.针对“领导班子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不充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要求,准确把握国家、省宏观政策导向和发展形势,结合我市实际,切实提升年度国民经济计划目标的科学性。二是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分析,紧盯重点指标、重点领域、重点行业进行高频监测,科学研判经济形势,及时提出对策建议,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22.针对“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程序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6月20日,因资格条件把关不严,委党组对相关科室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相关任职文件予以撤销;因考察程序执行不严,由分管领导对相关科室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二是梳理规范4项干部考察流程,严格执行干部延伸考察工作要求;梳理明确干部职务提拔和职级晋升要求,对近三年干部提拔晋升资格条件进行全面梳理排查,没有发现类似问题。
23.针对“基层党组织建设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开展换届,7月机关党委指导各支部先后召开支部党员大会,7月31日前各支部均将选举结果请示报至机关党委,8月7日机关党委召开会议,专题讨论各支部选举结果,同日给予换届选举结果批复。二是加强对市物流业发展中心党建工作的研究指导和监督管理,3月7日在机关党委例会上听取中心基层党建工作汇报,此后每月机关党委例会均要求中心参会,听取汇报及安排部署基层党建工作;7月18日,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到该中心督促指导基层党建及纪检工作。
24.针对“组织生活不严不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组织生活,委党组书记对相关同志开展提醒谈话,要求严格按照规定参加支部学习,确因工作等原因无法参加的要事后补学,相关同志本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也进行了对照检查,深刻进行了自我剖析。二是加强党员管理,分管领导对2名党费欠缴同志进行了提醒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讨,机关党委每月初在工作例会上提醒各支部加强跟踪监督,并对上月各支部党员党费交纳情况进行通报。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标本兼治,提高整改思想认识。委党组要持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相关文件,把抓好巡察整改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党纪学习教育、省委关于加快建设全省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和市委关于加快建设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相关部署、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市委七届六次、七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要求结合起来,扛牢压实整改责任,以上率下抓整改,全力推动巡察反馈问题真改、实改、改到位,真正把整改主体责任扛起来、落下去,以鲜明的政治立场、严肃的政治态度、高度的政治自觉,扎实做好整改“后半篇文章”,高质量完成巡察整改任务。
二是持续发力,完善整改工作机制。坚持全局观念和系统思维,委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责任科室及单位协助班子成员抓整改工作的责任。在抓好持续整改的同时,根据相关部门审核意见及要求,持续提升整改工作针对性、实效性。在集中整改期后,对未完成整改、需要继续整改、较为复杂的问题,要主动作为、加大工作力度,积极协调统筹,上下联动一体整改,确保反馈问题全部彻底清零,班子成员分工有调整的,及时移交整改责任。
三是举一反三,深化整改成果运用。委党组要对标对表、举一反三抓整改,把此次专项巡察与审计等问题整改结合起来,对巡察反馈发现的问题,要追根溯源、查漏补缺,持续巩固拓展整改成效,确保问题改彻底、不反弹。全委上下要继续保持攻坚克难的斗志,持续强化敢于担当的意识,始终弘扬埋头苦干的作风,加强巡察整改成果运用,要将整改成效作为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的检验标尺,以高质量巡察整改促进全市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4年12月9日至2025年1月6日。联系方式:电话0717-6852059(工作日8:30—17:30);通讯地址: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沿江大道52号,邮政编码:443000;电子邮箱:307198701@qq.com。
中共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