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宜昌市辖区工程建设招投标“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21号)工作要求,深化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持续优化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根据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现计划开展2024年度宜昌市辖区工程建设招投标“双随机、一公开”检查。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协同高效监督管理,深化全市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营造公平、公正、公开招标投标市场环境。
二、检查主体
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和湖泊局联合组织开展检查工作。
三、检查对象
1.检查范围。2023年1月1日起至2024年7月31日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完成交易的且属于市级监管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交通、水利等工程项目。
2.检查比例。随机抽查项目数不少于交易总数的10%。
四、检查内容
根据检查计划中的抽查领域及抽查事项,结合工作实际,检查内容包括: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投标人和潜在投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协议;投标人串通投标、以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等违法违规行为;评标专家应当回避而不回避、擅离职守、不客观公平履行职责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检查程序
1.组织部署。在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上创建抽查活动,抽取检查人员组成执法检查组,按照本次检查范围和比例抽取检查项目。
2.全面排查。紧盯抽查项目招投标活动关键阶段、关键环节,全面开展排查。
3.处理总结。将抽查检查事项的结果通过单位官网向社会公开公示,对查实的违法违规问题按照部门职责分工依法依规处理。
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8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