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新工商业分时电价机制5月1日起实行 企业在白天用电将更省钱
近日,湖北省发改委公布了《关于完善工商业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5月1日起,湖北省工商业分时电价机制调整方案将正式实施。新方案将引导用户削峰填谷、增加新能源消纳,平衡全省电网用电负荷。调整后,企业在白天用电将更加省钱。
与目前执行的工商业分时电价机制相比,新方案对分时时段进行了优化调整,将9点到15点由高峰时段调整为4小时平时段和2小时低谷时段,基本覆盖了白天用电量较大的时段,工业用户在白天正常生产时间可享受低价电和平价电。
同时,根据不同季节电网负荷特点设置尖峰时段,夏季的尖峰时段略晚,设为20点到22点,其余季节为18点到20点。新方案的尖峰平谷总时长保持不变,尖峰、高峰、平段、低谷分别为2小时、6小时、8小时、8小时。
在电价环节,实行浮动的价格方案。平常月份尖峰、高峰、平段、低谷时段电价倍率分别为1.8:1.49:1:0.48。夏季、冬季用电高峰月份(夏季7月、8月,冬季12月、1月),用电尖峰时段电价浮动比例由1.8调整为2,低谷时段电价浮动比例由0.48调整为0.45。
分时电价政策实施范围保持不变。用电容量在100千伏安及以上的工商业用户用电执行分时电价,电气化铁路牵引用电、商业用电和机关、部队、学校、医院、城市公共照明等非居民照明用电除外。电热锅炉、冰(水)蓄冷空调等电储能用电执行分时电价。
据悉,此次调整将促进新能源有效消纳和光伏行业良性发展。本次分时电价政策调整后,光伏大发的12点至14点设置为谷段,剩余日间时段设置为了平段,新能源发电消纳能力进一步增强,有利于提升新能源资源利用效率,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记者赵璟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