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约集约循环利用资源 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
——全国废弃汽车治理工作推进现场会典型经验交流发言摘登
宜昌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 叶杨
宁波市发改委党组成员、能源局局长 王力平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发改委副主任 韩瑾军
深化废弃汽车治理 助力典范城市建设
宜昌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 叶杨
2020年以来,宜昌在国家发改委悉心指导和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全国率先启动废弃汽车专项治理行动,探索打造“2343”治理方式,加快构建废旧物循环利用体系,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创新“两联合、三必须”,共同缔造“防火墙”。宜昌以公安为主体探索建立交警+社区“两联合”工作机制,深入实地开展拉网式排查,发现疑似车辆,按照“必须拍照固定证据、必须查询车辆相关信息、必须第一时间通知车主”“三必须”原则建立台账,将相关信息录入全市废弃汽车管理系统。常态化发布“这类车辆速速挪走”“宜昌交警放大招”短视频,开通交警热线、社区电话、微信公众号等留言举报方式,发放5万余份宣传资料,形成全民参与治理的良好氛围。创新打造“全市一个停车场”应用场景,将全市2587个停车场、39.18万个泊位全部接入智慧停车平台,实时掌握每一台车辆的停放状况。
二、坚持“四步走、三统一”,依法依规“除隐患”。市政府成立由发改部门统筹,公安、城管、住建、商务、经信等部门参与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宜昌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宜昌城区废弃汽车专项治理工作方案》,采取“四步走”的方式稳妥处置,确保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舆论效果“三统一”。第一步,电话通知车主,限期自行处理;第二步,经通知暂不能自行处理的,拖移到指定停车场,属于盗抢、查封、扣押、抵押等状态车辆,移交相关单位处理;第三步,对公告满3个月,车主逾期不来接受处理或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依法进行公告拍卖、强制报废;第四步,对无法确认车主或者无法取得联系的,根据民法典和民事诉讼法依法处置。
三、着力“招龙头、补链条”,变废为宝 “强产业”。宜昌扛起全国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重点城市责任,加快构建废弃汽车“回收—拆解—再生—利用”循环产业链。支持宜昌物产、宜昌仁泽、宜昌华源等报废汽车拆解企业做大做强,年处理能力达6万辆。支持天奇力帝、宜昌宜美等企业实施大型成套设备高端再制造示范工程,打造鄂西南最大废钢加工基地。抢抓新能源汽车“风口”,招引宁德时代邦普循环在宜投资百亿元,建设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产业园,吸引长宸锂能等一批重大项目跟进布局,打造全国废旧动力电池循环利用产业基地。
下一步,宜昌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断健全废弃汽车治理长效机制,加快构建绿色低碳循环产业体系,为建设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助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大力量。
以数字化改革引领废弃汽车综合治理
宁波市发改委党组成员、能源局局长 王力平
浙江省宁波市于2021 年6月选择镇海区启动试点工作,着手启动搭建废弃汽车全生命周期综合治理数字化场景应用,同年底实现治理侧、服务侧系统贯通投入使用。该系统创新融合基层治理四平台与公安服务侧平台,迭代升级打造形成统一的废弃汽车综合治理模块。2023年4月,宁波市将废弃汽车治理数字化改革在全市范围内推广。
该项改革改变了以往责权不清,各部门相互推诿,基层难以处理的局面,至今无一起群众纠纷发生,居民、物业、企业满意率达到 90%以上,车主自发报废废弃汽车的积极性大幅提高。通过政府性公共平台引导以及市场化机制培育,废弃汽车治理长效工作机制已基本成型。
优化流程设置,凝聚部门合力。以基层网格为单元,搭建“网格员-网格长-镇街综合指挥室”三级架构,系统建立“排查联系—发布公示—拖离处置—价格评估—回收报废”一件事“五步法”流程。通过事件智能判定、集中统一调度、跨部门信息抓取,引导车主、基层治理主体及执法部门精准处置。
数字改革引领,构建流程闭环。在基层治理四平台上线废弃汽车一件事处置应用场景,形成一件事处置闭环,处置全过程均拍照留底上传平台,处置完成后全过程信息回流至基层治理,实现事件、信息全链条闭环管理。截至目前,全链条处置办结率达 100%。
强化依规办事,探索形成规范。将相关条例写入《停车场管理制度》,使废弃汽车处置有规可依、有据可凭,对占用公共资源行为形成有效约束。细化处置标准,建立废弃汽车价格评估机制和处置公示机制,确保事件处置规范化推进。
政府市场协同,共同搭建长效机制。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在治理端,实行线上量化考核,强化落实网格职责;在服务端,监督服务公司落实评估、拆解职责,确保处置时效和流程规范。加大日常巡查管理力度,建立“一周一跟踪”“一月一汇总一通报”跟踪督促工作机制,确保废弃汽车处置工作常态化开展。依托市场主体作用形成长效机制,引进汽车评估、汽车拆解公司入驻平台,控制汽车评估成本,提高汽车报废回收价格,实现体系可持续运行。
坚持“治旧推新、双轮驱动”提效能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发改委副主任 韩瑾军
鄂尔多斯坚持“治旧推新、双轮驱动”,即系统治理废弃汽车,努力扩增新能源汽车,以促进废弃汽车治理取得积极成效。
第一,坚持集中清理存量、及时消化增量,全力服务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建设。
健全体制机制实现规范治理。印发废弃汽车专项执法整治行动方案等一系列文件,配套完善废弃汽车常态化执法监管机制,强化部门协调联动,为推进治理提供制度保障。
发展静脉产业实现增值利用。大力培育发展报废汽车回收利用产业链,规范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能力达1.2万辆,每年拆解废钢约20万吨左右,根据市场需求加工成产品,销售至相关企业,形成区域废旧汽车回收利用的闭环产业链。
开展专项行动实现动态清零。对全市废弃汽车开展“地毯式”排查,“一车一档”,建立信息清单,及时联系废弃车辆所有人,引导自行清理。对于无法取得联系或在限期内不及时驶离的废弃车辆,实施强制拖移、集中停放。
目前,已基本清理长期停放、影响市容的废弃汽车,结合停车管理等“五大行动”,不断创新存量废弃汽车治理,有效激活城市“动脉”。
第二,坚持特色场景引领、发展新能源车,全力服务于“双碳”战略要求。
全力打造特色场景。全面打造面向矿山、物流等特色领域的氢能和新能源汽车产业应用示范基地,推动重大应用场景加速涌现。到2025年争取发布“20个场景清单”,遴选完成10个“优质场景”,打造完成5个“标杆场景”,将鄂尔多斯建设成为新能源“场景之都”。
全力引进头部企业。目前,国内新能源重卡龙头企业纷纷在鄂尔多斯布局,上汽红岩、奇瑞汽车、美锦-国鸿氢能等新能源重卡整车装配项目已投产。
全力发展新能源物流。目前,正在构建“新能源+散改集”大宗散货高效绿色物流体系。已建成多处陆港,配套建成充换电站18处,2022年新能源运输量近600万吨。
全市已推广新能源重卡1358辆,预计到2025年累计推广新能源重卡5.25万辆。
下一步,鄂尔多斯将继续完善工作机制,健全管理制度,提高汽车使用全生命周期信息管理水平,优化报废汽车回收利用体系,打造新能源汽车应用基地。
文/ 三峡日报全媒记者 付江山 何冠英 邓羽琴 整理
图/ 三峡日报全媒记者 付蓓蓓 林潇 摄

